上海企业新招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请地点
导语 新招毕业生的企业可以申请社保补贴的吗?需要去哪里申请呢?
办理地点
小型微型企业税务登记所在区的就业促进中心;
社会组织注册地所在区的就业促进中心。
办理材料
1、小型微型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基金会等社会组织分别提供相应的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用人单位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用人单位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名单》;
3、小型微型企业(社会组织)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的身份证、毕业证书、劳动合同、户籍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为应当审核的其他内容。
办理流程
1、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社会组织),可在为高校毕业生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手续并缴纳社会保险后的6个月内,携带下列材料,向企业税务登记地(社会组织注册地)的就业促进中心提出申请。
2、区就业促进中心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一致性进行核实,对符合条件的,应在《申请表》签署受理意见后,提交区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3、区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并在《申请表》上出具审核意见。同时,区就业促进中心应及时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管理系统做好审核结果的记载工作。
4、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社会组织),区就业促进中心应对拟发放补贴的小型微型企业(社会组织)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的方式、场所、范围由各区确定。
5、经审核不符合补贴条件的,区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及时通知小型微型企业(社会组织)并告知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