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 工商业用户等可享优惠
导语 国网上海电力2月25日发布通知,执行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举措。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计收电费时,统一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
国网上海电力2月25日发布通知,执行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举措。对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计收电费时,统一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执行时间为今年2月1日至6月30日。详见↓
面向对象
除高耗能行业以外的,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客户。
高耗能行业指的是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2018版《国民经济行业用电分类》已调整为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等六大行业。
*《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注释第22条。
执行时间
2020年2月1日~6月30日
优惠举措
一、针对非高耗能大工业客户不调整现行电价表,按现行电费计算方式计算出的应收电费直接打95折。
二、针对非高耗能一般工商业客户不调整现行电价表,按现行电费计算方式计算出的应收电费直接打95折。
三、延长“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执行期限,灵活调整用电方式,减少基本电费支出。
四、2020年2月用电量对应的折扣电费将在3月电费账单中体现,后续月份的折扣电费也将在各月电费账单中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