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委托书公证办理指南

上海委托书公证办理材料是什么?应该注意哪些问题?上海委托书公证分哪几种?上海本地宝为您提供上海委托书公证办理指南。

办理材料

一、委托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等);

二、受托人的身份证;

三、委托书;

四、有权委托处理有关事宜的依据(如出售房屋须提供房屋产证);

五、公证员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意事项

一、委托人可以委托公证员代为起草委托书,付代书费。

二、申请人不会签名或签名有困难的,则应提供本人印章。

三、申请委托公证不能由他人代理。

四、如委托他人出售的房屋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则委托人还须提供结婚证,并与其妻子共同到公 证处来申办公证。

★以上为一般情况下的告知,故不排除公证员在受理或审查案件时要求您补充其他证明材料的可能。

办理地点

上海市东方公证处的地址:

上海市凤阳路660号 凤阳路598号

免费咨询电话:8006204848

总机电话:021-62154848

网 址:www.sh-notary.com

浦东分处地址:

浦东大道1097弄12号(珠江玫瑰园翡翠阁)

电话:021-58216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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