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驾驶证补办指南
办理条件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62号令)中的相关规定: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
办理材料
驾驶人办理时需提供的材料有: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由受理窗口打印,申请人签名);
3、机动车驾驶证照片;
4、同时办理有效期满换证的,提交《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医疗机构体检信息与公安交管部门已联网核查,无需提交纸质身体条件证明);
5、如需线上委托办理,申请人可登录“交管12123”APP后,通过“业务中心”、“便民服务”、“业务委托申请”办理业务委托,申请电子委托书,录入委托书有效期止,以及受托人姓名、身份证明名称/号码、手机号码等受托人信息(如驾驶证状态具有记满12分、逾期未审验、被扣押、扣留、暂扣、注销、吊销、撤销机动车驾驶证情形或驾驶证有效期超过1年的不允许申请)。
办理流程
申请办理时,机动车驾驶人或代理人携带所需材料到车辆管理所二分所、三分所、四分所受理窗口或各区交警支队驾驶人管理窗口办理补证手续。
同时,这项业务也可通过选择“交管12123”APP上“驾驶证业务”中的“驾驶证补换领”申请办理。
办理地址
车辆管理所二分所:上海市闵行区沁春路179号3号门
车辆管理所三分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南公路2638号
车辆管理所四分所:上海市宝山区安汾路299号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符合规定,手续齐备的,当场办结。
办理费用:机动车驾驶证工本费10元/本
需要注意的是,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原机动车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最后,驾驶人申请时只要符合规定,材料手续齐备的,车辆管理部门在一日内可补发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