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办理探亲港澳通行证签注指南

导语 上海市的居民需要办理港澳通行证,到香港或澳门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就学或者就业的亲属,那么探亲的港澳通行证该怎么办理?需要什么材料呢?上海本地宝小编在这里为你详细解答。

办理条件

探亲,可赴香港或者澳门探望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外)祖父母或者(外)孙子女的,申请“探亲”签注;申请人的配偶、未满18周岁子女可同时申请相同有效期和次数的“探亲”签注。

办理材料

赴香港或者澳门探望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外)祖父母或者(外)孙子女的,申请“探亲”签注;申请人的配偶、未满18周岁子女可同时申请相同有效期和次数的“探亲”签注。申请“探亲”签注,需提交下列材料:

① 能证明相应亲属关系的下列材料之一: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公安派出所证明、亲属关系公证书。再次探望同一亲属(配偶和姻亲除外)的,免交亲属关系证明。

② 亲属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提交亲属的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亲属是外国籍的,提交亲属的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外国护照。亲属在境外无法提交材料原件的,提交复印件。

亲属在香港长期居住的,提交亲属的香港居民身份证、有效期一年以上的有效香港进入许可,以及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护照。亲属在境外无法提交材料原件的,提交复印件。

亲属在香港就业、就学的,提交亲属的香港进入许可,以及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护照。亲属在境外无法提交材料原件的,提交复印件。

亲属在澳门长期居住的,提交亲属的澳门居民身份证或者澳门特别逗留证,以及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护照。亲属在境外无法提交材料原件的,提交复印件。

亲属在澳门就业的,提交澳门主管部门批准亲属在澳门就业的证明文件,以及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护照。亲属在境外无法提交材料原件的,提交复印件。

亲属在澳门就学的,提交亲属的澳门高校录取通知书或者在学证明书,以及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护照。亲属在境外无法提交材料原件的,提交复印件。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按规定递交材料

2,受理窗口审核材料是否齐全

3,市公安出入境管理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批。

4,发给《往来港澳通行证》,予以签注。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单独申请签注的:本市户籍居民申请资料齐全后,5个工作日内办结。外省市人员申请资料齐全后,20日内办结,通过“网上预约”申请的,10个工作日内办结。

收费标准:

往来港澳通行证:60元/证

签注:

1次有效签注15元/件,2次有效签注30元/件。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80元/件,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120元/件。

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点击查看

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地址:浦东新区花木街道民生路1500号一楼受理大厅2-15号窗口

ps:军人必须在浦东新区民生路1500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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