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普陀区人民调解协会招聘人民调解员待遇

导语 上海普陀区人民调解协会招聘人民调解员,待遇:基础工资+案件补贴,统一缴纳社会统筹金。

  上海普陀区人民调解协会招聘人民调解员

  聘任、管理和待遇

  (一)专职调解员由区人民调解协会统一聘任,新录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区人民调解协会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

  (二)待遇:基础工资+案件补贴,统一缴纳社会统筹金。

  招聘岗位、名额、报名条件

  (一)调解秘书,2名。

  报名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政治素养、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大专以上文化;

  4、热爱调解工作,有较好的文字撰写、档案管理能力和具有较强办公自动化操作技能;

  5、具有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良好的品行、以及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司法所协理员(人民调解员岗),6名。

  报名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政治素养、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大专以上文化;

  4、热爱调解工作,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有一定的文字撰写、协调能力和办公自动化操作技能,有法学背景、调解工作经验者优先;

  5、具有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良好的品行、以及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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