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普陀区人民调解协会招聘人民调解员条件
导语 普陀区人民调解协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调解秘书,2名。司法所协理员(人民调解员岗),6名。
上海普陀区人民调解协会招聘人民调解员
一、招聘岗位、名额、报名条件
(一)调解秘书,2名。
报名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政治素养、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大专以上文化;
4、热爱调解工作,有较好的文字撰写、档案管理能力和具有较强办公自动化操作技能;
5、具有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良好的品行、以及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司法所协理员(人民调解员岗),6名。
报名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政治素养、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大专以上文化;
4、热爱调解工作,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有一定的文字撰写、协调能力和办公自动化操作技能,有法学背景、调解工作经验者优先;
5、具有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良好的品行、以及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职责
(一)调解秘书:日常数据汇总制作,各类材料的文字撰写、调解档案管理、日常工作协调,完成区人民调解协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司法所协理员:接待群众关于调解事项咨询;各类行业性、专业性、街道(镇)社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分析研究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的预防调处化解工作;做好调解笔录、制定调解协议书等调解协助工作;做好报表统计、文书档案工作;配合相关部门、街镇开展法律宣传,完成区人民调解协会、司法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