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及条件

导语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及条件

  用人单位及招聘人数

  1、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发展研究院8名

  2、上海市燃气管理事务中心3名

  3、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2名

  4、上海世界城市日事务协调中心2名

  5、上海市城市综合管理事务中心3名

  6、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人才开发评价中心1名

  7、上海市房地产科学研究院4名

  8、上海市房屋状况事务中心1名

  9、上海市物业管理事务中心2名

  以上9家单位共招聘2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2、参加2023年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组织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达到全市平均成绩(102.9分)及以上且未被事业单位聘用的考生。

  3、具备报名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详见附件1《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轮公开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4、外省市社会人员(2023年应届毕业生除外),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下载附件:附件1:《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轮公开招聘简章》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轮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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