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公告
导语 华东师范大学是由国家举办、教育部主管,教育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重点共建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因工作需要,招聘1-2名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
华东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公告
华东师范大学是由国家举办、教育部主管,教育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重点共建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为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A类高校。因工作需要,招聘1-2名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忠于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应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非应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身心健康。
3.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8月1日以前取得学历与学位证书,境外高校毕业的必须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强烈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和分析研究能力,具有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工作的良好潜力,能够熟练使用维吾尔语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5.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为人正直,作风正派。被录用者,须服从学校统一安排。
二、招聘程序
1.即日起至2023年5月3日24:00.有意者通过下列网址提出应聘申请:
http://www.jobs.ecnu.edu.cn/product/recruit/website/RecruitPostViewNew.jsp?FM_SYS_ID=hdsfdx_hr&postTypeCode=3&postId=1C7A34178B1940D4A94482F6221965B4
说明:需先在人才招聘平台注册账号,再填写个人简况和应聘信息,填写本人经历时必须真实完整。另,请将自荐信、两封推荐信和个人简历上传至应聘系统。
2.应聘后,请关注系统中“我的申请”查看进度,保持通讯畅通,具体笔试、面试安排另行通知。
3.笔试、面试通过后,需参加实习。
4.实习通过,政审、体检合格,公示期满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5.应聘时存在弄虚作假或其他不适应录用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联系人:吕老师、李老师,电话:021-62232432、54345495.邮箱:xgdw@admin.ecnu.edu.cn
华东师范大学党委学生(研究生)工作部
学生(研究生)工作处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