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金融稳定发展研究中心招聘领导人员条件
导语 上海市金融稳定发展研究中心是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领导人员。
上海市金融稳定发展研究中心招聘领导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上海市金融稳定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1名(管理五级)
二、招聘岗位说明
协助主任组织推进金融稳定及金融创新发展研究等工作。
三、招聘岗位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组织领导能力强,自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善于科学管理、沟通协调、团结协作、依法办事、推动落实,有较强的全局观念,工作实绩突出。
3.专业素养好,熟悉有关政策法规和行业发展情况,具有胜任岗位职责的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
4.创新意识强,勤于学习,勇于探索,敢于攻坚克难、推进创新,有开拓进取、追求卓越的韧劲,尊重客观规律,弘扬科学家精神。
5.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坚持人民至上,树立正确政绩观,求真务实、勤勉敬业、善于谋事、担当作为,忠实履行公共服务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群众威信高、口碑好。
6.能正确行使职权,坚持原则,带头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品行修养好。
(二)基本资格
1.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和5年以上金融领域研究工作经历,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获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2年以上。
2.具有正处级或相当职务层次工作经历,或者任副处级或相当职务层次2年以上。
3.中共党员。
4.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7年4月及以后出生),条件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5.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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