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廉租房申请材料有哪些

导语 上海廉租房申请时需提交的常规性实体材料由22项减少至5项;其他非常规性材料,根据要求提供。

  廉租住房申请需要的材料

  按照“两个免于提交”要求

  (凡是本市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原则上一律免于提交;凡是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原则上一律免于提交实体证照)。

  申请时需提交的常规性实体材料由22项减少至5项;其他非常规性材料,根据要求提供。对于不属于本市政府部门核发的、尚未归集至市大数据中心电子证照库内的以及由于历史原因部门数据库中尚不完整的信息材料,仍按原有规定提交。

  上海廉租房申请常规性材料

序号

分类

材料名称

改革前

改革后

提交人员范围

1

基础信息

居民户口簿/个人户口卡/户籍证明

申请人及同住人

2

居民身份证

3

上海市居住证/居住证B证

4

结婚证/离婚证

5

离婚证明书

6

离婚调解书/离婚判决书/离婚协议书

7

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8

住房核查

不动产权证

9

租用租住公房凭证

10

征收补偿安置证明

11

经济核查

单位收入证明

2选1

申请人及核定经济状况的同住人

12

银行卡工资明细

13

税收完税证明

14

社保缴费凭证

15

上海市单位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

16

银行存款

17

机动车辆登记证书、情况申报表

18

(本市)机动车辆行驶证

19

股票对账单

20

基金对账单、债券凭证

21

商业保险合同

22

本市非居住房屋权属凭证

  备注:

  1、调用电子证照需要提供身份证原件或出示身份证电子证照。

  2、申请人指共同申请人或单身申请人;同住人指除申请人之外,其他参与住房面积核查或经济状况核定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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