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青浦区人户分离小学初中入学报名登记方式
导语 按照“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和“相对就近”的原则,根据教育资源和学生人数分布实际,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上海市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办法〉的通知》(沪府发〔2014〕2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5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现就本区实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在居住地登记入学的工作,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实施原则
按照“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和“相对就近”的原则,根据教育资源和学生人数分布实际,科学规划落实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在居住地办理入学登记手续,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二、实施范围
本区各街镇。
三、适用对象
具有本市户籍、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适龄儿童。
四、安置细则
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在进行入学信息登记、小学毕业信息核对时,家长可凭户口簿原件和儿童本人有效期内《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选择并确定在居住地就读。区教育局按照“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按以下顺序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1. 居住地房产证权利人为适龄儿童本人或父母的,且于2025年4月27日之前办理的;
2. 居住地房产证权利人为适龄儿童、父母之外的其他直系亲属的,且于2025年4月27日之前办理的;
3.居住地为廉租房、租赁房;
4. 其他情况。
五、相关手续
本区范围内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如选择在居住地登记入学的,需通过原就读幼儿园、小学或教育局指定登记点办理相关手续。在办理时需提供户口簿,有效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房产证或廉租房等相关材料。
幼升小受理居住地申请登记入学就读手续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4月27日。小升初受理居住地申请登记入学就读手续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4月25日。
六、注意事项
1.当居住地登记报名的适龄儿童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人数时,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当遇到相同条件时,安排顺序以房产证办理时间长短(年限长的优先)依次排序,额满为止。
2.本实施细则仅适用2025学年第一学期一、六年级新生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