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高中转学政策2024暑假(时间+条件+材料+流程)

导语 6月14日,浦东教育局发布本区高中学校转学通知,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普通高中在籍学生申请由外省市转入本区,可自行联系本区同等同类高中学校,学校在有空余学额的情况下并同意接收后,由接收学校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

  浦东新区高中转学政策(2024年暑假)

  (发布时间:2024年6月14日)

  一、转学对象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转学:

  1.户籍随家长在本市内跨区迁移的学生(至浦东新区);

  2.从外省或境外回浦东新区就读的本区户籍学生。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转入本区有空余学额的学校:

  1.居住地跨区变更的本市在籍学生;

  高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不受理转学。高三年级第二学期不受理转学。

  二、转学条件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普通高中在籍学生申请由外省市转入本区,可自行联系本区同等同类高中学校,学校在有空余学额的情况下并同意接收后,由接收学校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

  1.学生为本市户籍;

  2.学生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3年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学生信息须在本市居住证积分管理系统中查询确认);

  3.学生父母一方为在沪高校、科研机构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人员;

  4.学生父母一方及学生本人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海外证。

  注意:申请转往外区、外省市的,家长需提前了解外区、外省市转学条件。

  三、办理方式

  浦东新区各中小学在规定时间统一办理转学登记手续。

  四、办理流程

  (一) 转出申请(家长或监护人)

  由家长或监护人向就读学校提出转出申请,就读学校审核转学条件后,向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告知其本人学籍信息(内容包括:全国学籍号、原就读学校名称、就读年级、学籍状态信息等)。

  (二)转入申请(家长或监护人)

  1.由家长或监护人向拟转入的中小学提出转学申请,按约定的时间前往学校办理转学申请登记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

  家长或监护人可通过浦东教育网站“招生考试”栏(网址:http://www.pudong.gov.cn/jyj/)公示的信息,查询户籍或产证地址的对口学校。

  2.转学申请日期:2024年6月20日-21日、8月22日-23日

  3.转学申请须携带的材料

  (1)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明;

  ① 本市户籍学生:需提供其本人及父母户口本;

  ② 非本市户籍学生:提供其本人及父母户口本、父母一方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积分通知单、学生本人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③ 香港、澳门、台湾学生:提供其本人香港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

  ④ 外籍学生:提供其本人有效签证外国护照(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许可页,且有有效往来签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

  2)关系证明(出生证等);

  3)房产证、动迁协议书、廉租房证明;

  4)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提供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

  (2)转学信息(内容包括:全国学籍号、原就读学校名称、就读年级、学籍状态信息等);

  (3)学生成长记录册;

  (4)外省市高中学生回沪转学,还需提供:

  ① 参加外省市中考成绩证明和高中录取通知书(加盖教育行政部门公章)原件及复印件;

  ② 初中毕业证书 (原件及复印件);

  ③ 学生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3年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须提供积分达标父或母的身份证、上海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本人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学生信息须在本市居住证积分管理系统中查询确认并下载打印;

  ④ 原就读学校类型证明(由原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开具)(原件)。

  (三) 转学登记(各中小学)

  1.各中小学接收学生转学申请,并按转学条件,严格审核申请转入学生资格。

  2.各中小学受理符合转学条件学生的转学申请登记,收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填写《转学相关证明材料收取凭证》交家长或监护人,并约定反馈结果时间。家长或监护人填写《学生转学申请情况登记表》。

  3.各中小学于转学申请规定的日期,登录“上海市基础教育学生信息管理应用平台”网上申报转学异动信息,下载打印转学异动汇总表,并加盖学校公章。

  4.各初中、小学因年级班级确实无空余学额的,在完成符合转学条件学生的转学登记后,填写《需区内统筹安排转入学生汇总表》,并加盖学校公章。

  5.初三年级涉及本市户籍学生转往外省市就读的,须将学生转学材料经校长审核(加盖学校公章,校长签字确认)后报教育局义务教育处审核。审核通过后,学校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四)学籍申报(各中小学)

  1.各中小学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汇总表(加盖学校公章,校长签字确认)按指定时间(另行通知)前往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地址:南码头路118号)办理转学审核及学籍申报手续。

  2.学籍申报办理日期

  2024年6月24日-25日、8月26日-27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

  (五)转学结果反馈(家长或监护人)

  1.家长或监护人按事先约定的反馈时间前往拟转入的中小学(办理转入申请登记的中小学)了解转学核办结果,领回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2.家长或监护人前往原就读学校办理正式转出手续,原就读学校属跨区或跨省的,家长需告知原就读学校,及时在学籍系统平台完成同意转出的审核操作。

  浦东新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24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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