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长宁区幼儿园招生录取规则

导语 长宁区公办幼儿园录取遵循本区户籍适龄幼儿人户一致入园优先原则,报名验证数大于招生数的公办幼儿园将对适龄幼儿与户主关系、户口迁入年限及产权所有人有所要求。

  2024年7月15日,长宁区各托幼机构基本完成幼儿录取工作,发放幼儿入园通知书。

  公办幼儿园录取遵循本区户籍适龄幼儿人户一致入园优先原则,报名验证数大于招生数的公办幼儿园将对适龄幼儿与户主关系、户口迁入年限及产权所有人有所要求。

  对符合要求的适龄幼儿,实行对口入园;对不符合对口入园要求的适龄幼儿,实行区域统筹入园。

  区招生工作小组将在妥善安排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入园的基础上,根据公办幼儿园的学额情况,将依据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适龄幼儿父母持有长宁房产证等条件设定先后顺序,按梯度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入公办幼儿园。

  无法进入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可自行选择民办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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