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2026年4月15日,虹口教育局印发《虹口区教育局关于2026年本区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实施意见》,报名攻略如下:
报名时间:5月7日一5月20日
补报名时间:5月21日一5月28日
报名网址: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 (edu.sh.cn)
招生对象:2022年9月1日一2023年8月31日出生,拟报名本区各级各类幼儿园小班的适龄幼儿。报名幼儿园托班幼儿和中大班插班转园幼儿不作为此次统一入园信息登记的对象。
招生范围:上海市示范性幼儿园面向全区或相关街道有限招生;公办一级幼儿园面向对应居委或相关街道有限招生;公办二级幼儿园面向对应居委招生;民办幼儿园面向全区自主招生。(详见区教育局网站公示和各幼儿园《招生告示》或《招生简章》)
报名条件:
幼儿和监护人根据本人情况须持有以下证件之一,方可进行入园信息登记。
(1)本市户籍:居民身份证(号)
(2)非本市户籍:
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居住登记凭证;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3)外籍:护照
报名材料:
1.本区户籍适龄幼儿,持有幼儿户口簿、出生证等材料,可报名辖区内相对应的公办幼儿园,也可有限报名其他各类幼儿园。
当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时,幼儿园将根据适龄幼儿与户主关系、户籍地房产情况、户籍迁入时间等要素排序安排入园,未能进入相对应公办幼儿园的适龄幼儿按本区人户一致优先、“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入园。
2.申请在本区居住地入园的“人户分离”适龄幼儿,持有幼儿户口簿、出生证、《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或《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居住地的房产证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相关材料,可报名居住地相对应的公办幼儿园。幼儿园在满足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幼儿入园需求的基础上,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幼儿入园。如无学额,可回户籍地入园或自行选择民办幼儿园入园。
3.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持有幼儿户口簿、出生证、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居住地的房产证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相关材料,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可报名居住地相对应的公办幼儿园。
各幼儿园将在安排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入园的基础上,根据父母一方和适龄幼儿本人所持的相关证明材料,结合学额情况有限安排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入园。无法进入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可自行选择民办幼儿园入园。
4.华侨、港澳台、外籍人士适龄幼儿,持有幼儿相关身份证明、监护证明材料、居住地的房产证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相关材料,可报名辖区内相对应的公办幼儿园。幼儿园根据实际招生情况,有限安排。无法进入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可自行选择民办幼儿园入园。
5.民办幼儿园与公办幼儿园同步招生,原则上被民办幼儿园录取的幼儿不再安排在公办幼儿园入园。
6.本区户籍的智力障碍幼儿或自闭症(孤独症)幼儿监护人,拨打虹口区学前特教中心电话65544560咨询,提供幼儿户口簿、智商测试证明或指定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报名表》等相关材料进行报名验证。
7.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在当年度入园的本区户籍幼儿,由监护人电话咨询相对应的公办幼儿园,提供户口簿、三级医院出具的医学证明等相关材料,向相对应的公办幼儿园申请推迟入园。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园的幼儿,监护人可电话咨询相对应的公办幼儿园,向幼儿园提出入园申请。
报名日程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