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小升初报名指南

导语 实行部分划片电脑派位和部分对口入学相结合的初中入学办法。其他符合长宁区初中招生条件的学生,将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㈠ 长宁区公办初中招生按照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原则,招生方式为电脑派位/对口入学和统筹安排

  1. 电脑派位/对口入学操作办法

  ⑴ 本市户籍并在本区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根据其所在小学的对口情况,通过电脑派位或对口入学。

  ⑵ 本区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中,父母一方持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标准分值的人员子女和持有《上海市人才引进居住证(cw9在有效期内)》的人员子女,根据其所在小学的对口情况,通过电脑派位或对口入学。

  ⑶ 本区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中,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B证”的外籍人员(留学人员)子女,根据其所在小学的对口情况,通过电脑派位或对口入学。

  ⑷ 本区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的香港、澳门、台湾学生及华侨子女,根据其所在小学的对口情况,通过电脑派位或对口入学。

  2. 统筹安排入学操作办法

  ⑴ 本区户籍,小学阶段在本区跨地块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回户籍(或居住)所在地块就读初中的操作办法

  家长须凭户口本原件、房屋产权证或上海市房地产登记证明、人户分离的还需有居住地所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开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或《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等材料,向现就读小学提出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并在4月26日前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不再参加本区的电脑派位和对口入学,由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统筹安排入学。

  ⑵ 非本区就读的本区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及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应届小学毕业生,回本区就读初中的操作办法

  凭户口本原件、房屋产权证或上海市房地产登记证明、人户分离的还需有居住地所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开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或《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等材料,向现就读小学提出申请,家长于4月26日前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由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审核通过后,统筹安排至我区公办初中就读。

  ⑶ 外籍学生在本区就读初中的操作办法

  ① 本区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中的外籍学生,可向现就读小学提出继续在我区借读的申请,填写《外籍学生继续借读申请表》,经区教育局统一审核批准,根据其居住地址、学校的学额情况,统筹安排到具有招收外籍学生资质的公办学校。

  ② 非本市就读符合借读条件的外籍学生,需要在本区就读初中,须持父母一方在沪任职或就业证件(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父母一方在沪一年期以上(包括一年)居留许可证明、父母一方及子女护照、子女的出生证明、在长宁区的有效居住证明、长宁区公证处出具的监护人证明(此证明仅限不与父母同住情况),办理登记手续。请家长关注长宁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网站(https://kszx.chneic.sh.cn)中关于2024年长宁区小升初无备案学生信息采集说明或拨打电话021—62787558进行咨询。经区教育局统一审核批准后,根据其居住地址、学校的学额情况,统筹安排到具有招收外籍学生资质的公办学校。

  ⑷ 香港、澳门、台湾学生及华侨子女在本区就读初中的操作办法

  ① 非本市应届小学毕业的香港、澳门人士子女,持子女本人及父母有效的港澳居民居住证、香港或澳门的身份证明、子女的出生证明、在长宁区的有效居住证明、长宁区公证处出具的监护人证明(此证明仅限不与父母同住的情况),办理登记手续。请家长关注长宁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网站(https://kszx.chneic.sh.cn)中关于2024年长宁区小升初无备案学生信息采集说明或拨打电话021—62787558进行咨询。经区教育局统一审核批准后,根据其居住地址、学校的学额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② 非本市应届小学毕业的台胞随行子女,持子女本人及父母有效的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胞证)、子女的出生证明、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证》原件、在长宁区的有效居住证明,办理登记手续。请家长关注长宁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网站(https://kszx.chneic.sh.cn)中关于2024年长宁区小升初无备案学生信息采集说明或拨打电话021—62787558进行咨询。经区教育局统一审核批准后,根据其居住地址、学校的学额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③ 非本市应届小学毕业的华侨子女,持子女本人护照、父母一方的户口簿、由长宁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出具的《华侨子女来沪就读身份证明》、子女的出生证明、在长宁区有效居住证明、长宁区公证处出具的监护人证明(此证明仅限不与父母同住的情况),办理登记手续。请家长关注长宁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网站(https://kszx.chneic.sh.cn)中关于2024年长宁区小升初无备案学生信息采集说明或拨打电话021—62787558进行咨询。经区教育局统一审核批准后,根据其居住地址、学校的学额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⑸ 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在本区就读初中的操作办法

  ① 本区小学毕业的非本市户籍学生,若需要在我区继续就读,可向现就读学校提出申请,经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审核符合入学条件者,统筹安排至我区公办初中就读。同时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告知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本市高中阶段学校等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家长签字确认后由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保存。

  ② 非本市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请家长关注长宁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网站(https://kszx.chneic.sh.cn)中关于2024年长宁区小升初无备案学生信息采集说明或拨打电话021—62787558咨询办理登记的手续。申请时学生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的灵活就业登记、原籍户口簿(学生户口须随父或母),预防接种证、在长宁区居住的有效居住证明。经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审核入学条件并通过后,统筹安排至我区公办初中就读。同时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告知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本市高中阶段学校等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家长签字确认后由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保存。

  ㈡ 本市户籍在本区就读的人户分离应届小学毕业生回户籍地或者居住地入学初中的申请办法

  1.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在本区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回户籍所在区县就读初中的申请

  须凭户口本原件,向所在小学提出回户籍所在地就读申请,并在4月26日前网上填写《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地就读申请表》,不再参加本区的电脑派位和对口入学。

  2.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在本区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回居住地所在区就读初中的申请

  须凭户口本原件、《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或《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房屋产权证(或上海市房地产登记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等材料,向所在小学提出回居住地就读申请,并在4月26日前网上填写《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就读申请表》,不再参加本区的电脑派位和对口入学。

  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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