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浦东新区聚航幼儿园托班招生简章

导语 2023年浦东新区聚航幼儿园托班招生办法公布。6月26日-6月29日,托班幼儿家长可进行托班幼儿网上信息预登记。

  2023年浦东新区聚航幼儿园托班招生通告

  根据《浦东新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本区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实施方案》,结合本园实际,为公开、公平、公正做好本园2023年托班招生入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示如下:

  招生范围:航头镇区域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

  招生计划:2023年,本园计划招收托班 1 个班。(托班幼儿入园采取预登记方式,视小班招生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开设。当登记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将按照 招生条件及幼儿月龄大小排序 规则录取。)

  招生对象

  (一)2023年托班招生入园对象: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年满2周岁的适龄幼儿。

  (二)托班适龄幼儿入园报名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本区域户籍、人户一致的适龄幼儿。须持有2023年4月27日前办理的本区域内户籍和相对应的住宅类房产证。户主为幼儿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且户主本人须为房屋产权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幼儿本人为户主的,房产证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

  2、本市户籍,有本区域房产证人户分离的适龄幼儿。须持有2023年4月27日前办理的本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

  3、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在本区域内)且积分达标准分值(120分),并有本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的适龄幼儿。须持有2023年4月27日前办理的本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产证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

  4、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在本区域内)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并有本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的适龄幼儿。须持有2023年4月27日前办理的本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产证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

  5、动迁户适龄幼儿:因动迁原因,户籍尚未迁移至安置地的或居住的安置房产尚未办理产证的,需提供动迁协议书。

  网上报名验证时间和办法

  6月26日-6月29日,托班幼儿家长通过 二维码扫码(见下方) 方式进行托班幼儿网上信息预登记。

  其他事项

  1.2023年7月28日,托班幼儿家长通过 手机短信 方式获取录取结果。

  2.本园招生咨询电话:68161505

  联系人:王老师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