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嘉定区小学初中入学排序办法(就近+统筹)

导语 2023年4月6日,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发布关于2023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排序办法,小学初中就近、统筹入学排序办法如下。

  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排序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 2023 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嘉教〔2023〕10 号),特制定本入学排序办法。

  一、就近入学

  (一)小学入学

  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1)报名公办小学的本区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

  (2)报名公办小学的本区廉租房户籍的适龄儿童。

  (3) 报名民办小学未被录取的本区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

  (4)报名民办小学未被录取的本区廉租房户籍的适龄儿童。

  (5)报名公办小学的本区户籍且户口与房产对应的适龄儿童,对口校区内同一居住户地址 2020 年以来已享有三年内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除外)。

  (6)报名民办小学未被录取的本区户籍且户口与房产对应的适龄儿童,对口校区内同一居住户地址 2020 年以来已享有三年内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除外)。

  (二)初中入学

  (1)本区人户一致的学生。

  (2)本区廉租房户籍的学生。

  (3)报名民办初中未被录取的本区人户一致的学生。

  (4)报名民办初中未被录取的本区廉租房户籍的学生。

  (5)本区户籍且户口与房产对应的学生,对口校区内同一居住户地址 2020 年以来已享有三年内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除外)。

  (6)报名民办初中未被录取的本区户籍且户口与房产对应的学生,对口校区内同一居住户地址 2020 年以来已享有三年内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除外)。

  (三)人户一致的对象

  户口簿户主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且持有相应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的适龄儿童(学生)。

  (四)人户一致排序办法

  如果学校招生计划小于入学需求数,按照适龄儿童或学生本人户籍迁入对应房产的时间先后排序。如果户籍迁入时间相同,依次按照户主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的顺序安排就近入学,额满为止,超出部分原则上在同一街镇内安排入学。各街镇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排序方法,报教育局备案后实施。

  二、统筹入学

  就近入学安排后,进行统筹安排,小学、初中都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1)上海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学生),且持有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

  (2)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学生),且户主或产权人之一为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父母的兄弟姐妹等。

  (3)上海户籍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学生)。

  (4)上海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学生),租房。

  (5)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

  (6)其他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上述六类,如果适龄儿童或学生居住地址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办理时间相同,依次按照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的顺序安排入学。

  各街镇根据区域教育资源和入学需求制定相应入学统筹排序办法,上报区教育局备案,并向社会公布。部分地区公办教育资源紧缺的,可跨街镇统筹。

  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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