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区婚姻登记处地址及联系电话

导语 上海市静安区结婚登记处地址

  办理结婚登记的条件:

  结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即: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和无配偶;双方当事人为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双方当事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双方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办理结婚登记需要的证件、材料

  办理结婚登记时双方当事人必须携带户口薄或户籍证明;本人居民身份证;提交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正面免冠合影彩照;  已离婚的当事人申请结婚登记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的婚姻状况一栏中内容应为离婚(如没及时到派出所更改,要带上离婚证件)。

  办理结婚登记的程序

  结婚登记的程序如下:初审(当事人出具有效身份证件、合影照片)——>受理《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审查——>登记(颁发《结婚证》)。

  办理结婚申请到领取结婚证需要多少时间?

  经审查,当事人证件及证明齐全、有效,结婚条件符合有关规定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静安区公民婚姻登记机关的地址

  静安区婚姻登记处地址为上海市延平路123弄15号,

  咨询电话021-62719228

  上海市居民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华侨、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的地址在哪里、电话号码是什么?

  地址:漕宝路82号光大会展中心东馆E座三楼

  联系电话:64325087

  电子信箱:shhy@shmz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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