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民用水阶梯水量标准一览(附水费价格调整表)

导语 市发改委近日公布了上调之后的民用水价梯度价格,阶梯水量与往年标准相同,但一户多人口政策并无调整。具体详见正文

  居民各阶梯水量都不变,具体为:

  第一阶梯水量 对应为户均每年0-220立方米(含);

  第二阶梯水量 对应为户均每年220-300立方米(含);

  第三阶梯水量 对应为户均每年300立方米以上。

新民用水价梯度一览表
梯度 户年用水量(立方米) 供水价格(元/立方米) 污水处理费(元/立方米) 综合水价(元/立方米)
第一阶梯 0-220(含) 2.27 2.02
4.09
第二阶梯
220-300(含)
3.90 5.72
第三阶梯
300以上
6.81 8.63

  注意:应缴纳污水处理费=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x用水量x0.9

  “一户多人口”优惠政策标与往年相比也无变化

  户籍人口较多的家庭,可申请增加一定的阶梯基数。用水可增加的阶梯基数为每户每年100立方米水量。

  去年9月开始,“一户多人口”优惠政策范围已由原 “人户一致”的户籍居民,扩大为持《居民户口簿》、《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以及《上海市居住证》(含海外人才居住证)、在同一住址共同居住生活的居民。

  累计人数满5人及以上即可申请增加用水、用电、用气的阶梯基数,累计人数满7人及以上可申请选择执行居民阶梯平均价格。每位居民用户只能在一个地址申请办理,不能在多个地址重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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