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哪些是扰乱用电秩序的行为
导语 上海哪些是扰乱用电秩序的行为?现在就跟上海本地宝的小编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够帮助你。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实施下列扰乱用电秩序的行为:
(一)擅自改变用电类别;
(二)擅自超过供用电合同约定的容量用电;
(三)擅自使用已经在电力企业办理暂停手续的电力设备;
(四)擅自操作电力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电力负荷控制装置、供电设施或者约定由电力企业调度的电力用户受电设备;
(五)擅自迁移、更动电力企业的计量装置或者加装其他影响计量的装置;
(六)擅自引入、供出电源或者将自备电源擅自并网;
(七)故意使电力企业的计量装置失准或者失效。